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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大连民族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fjsedu.com 2006-1-11 9:11:12

大连民族学院200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大连民族学院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学校坐落于中国北方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心地段,这里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依山傍海,交通便利。学校占地1100亩,已建成校舍总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整洁清新,校园建筑兼具民族特点和现代风格,令人赏心悦目,整个校园显示出现代高等院校浓郁的文化气息和蓬勃的发展生机。学校教学科研设备先进,生活服务设施良好。现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预科部及体育教学研究部等11个院(部)33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0000余人。

一、专业介绍

    设计学院在借鉴世界一流设计院校的办学模式的基础上,以现代科技手段为依托,从教学空间、手段、内容、设施、观念以及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本着高起点、快节奏的宗旨,力争将该学院办成适应21世纪社会需求的,具有现代气息和崭新设计观念的国内一流设计学院。

    2006年该学院将有工业设计和艺术设计两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生从第一学期到第四学期不分专业,统一接受艺术设计的基础教育(前四个学期为公共平台),主要目标是让学生掌握—定的创造思维方法,提升审美能力,兼修工学知识、心理学、市场学及相关设计理论等。从第五学期开始,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素质、性格、倾向、爱好等特点,通过双向选择的方法进入各专业工作室进行专业学习。共设有“影视动画工作室”、“视觉传达工作室”、“环境艺术工作室”、 “产品设计工作室”等四个工作室,工作室主任均由国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目的是加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突出所学知识与社会需求的紧密联系,培养出具有较强设计水准和能力的专业人才。

二、专业方向

艺术设计专业:1、动画艺术设计  2、产品设计 

3、视觉传达设计  4、环境艺术设计

工业设计专业:1、产品设计      2、环境艺术设计

三、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设计、创造、教学及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设计、研究、生产和管理部门从事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综合性人才。

四、主干课程

  设计图解、色彩学、人机工学、创造学、平面立体表现与技法、工程技术基础、市场学、心理学、设计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产品设计、系统设计。

五、招生人数:150人

  工业设计专业:50人     艺术设计专业:100人

六、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既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也招收汉族学生。

七、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八、报名办法

1、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专业均文、理兼招,凡报考我校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认真填写我校《考试报名卡》,字迹要工整。

 注:已经下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加试证省份的考生须持艺术类加试准考证报名。

2、考生填写报名表时,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考生户口簿、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上的姓名一致。

3、报名时需交一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一底版照片三张。

4、报名考务费:单报100元/人(初试40元,复试60元),兼报160元/人。

5、报名方式:我校实行面报方式,考生须按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带一幅自己的个人作品或作品照片作为初试结果参加复试,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学校联系。

6、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7、辽宁、河南省考生根据该省招生办要求参加本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我校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九、录取办法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专业课考试实行“统一试卷、分专业管理”的办法,即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为一张试卷,考生可以兼报,在报名卡的报考专业栏内选择,录取时采取分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

3、专业考试合格证按1:5的比例发放,即工业设计专业发证250名,艺术设计专业发证500名,兼报专业的考生如两个专业都进入发证名次,以所报第一专业计入发证人数。

4、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

  辽宁、河南省:以该省的统考成绩为准,按综合积分由高到低的办法进行排名,综合积分=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其他省:按综合积分由高到低的办法进行排名,综合积分=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兼报专业考生以第一志愿为主,第一志愿如未被录取,可录取其第二志愿。专业总分排在全体考生前8名,同时文化分超过我校最低分数线以及文化总分排在全体考生前5名的考生,专业分超过我校最低分数线的,优先录取。

5、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缺任何一科者不予录取。

6、入学后,部分课程用英语组织教学,优先录取英语考生;同等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7、档案中无政审表、体检表和大连民族学院下发的“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者,不予录取。

8、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个人邮寄的档案材料和文化考试成绩。

十、专业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考场设置(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点由考生选择)

(1)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从火车站乘343路到九三五厂前走50米即是,电话:0451—86655180)

(2)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电话:0431—5382439)

(3)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95号,乘4路公交车师大站下车,电话:0471—4392381)

(4) 太原科技大学(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138号,在火车站乘811路到重机宿舍下车,电话:0351—6223353)

(5)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从长沙火车站乘麓山专线到湖南师范美术学院下车即是,电话:0731—8838976)

(6) 石家庄学院(石家庄市裕华东路长江大道6号,从石家庄火车站乘32路到石家庄学院下车,电话:0311—85962384)

(7) 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91号,火车站乘107路车到幼儿师范学校站下车,东行80米路北,电话:0531—85955608)

(8) 潍坊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名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电话:0536—8223019、8232239,考试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52号潍坊学院)

(9) 大连民族学院(在大连火车站乘大连—开发区公交车到五彩城下车往南走300米,或乘快轨到开发区站下车往南走500米,电话:0411—87614119)

2、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

3、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学院将于4月1日前给合格考生发“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并通知美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持我校的“美术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手续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请考生务必在填写考试报名卡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

42006年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日期安排

十一、学生待遇

    1、2006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价发(2003)1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10000元/年/生。

    2、各专业为全日制四年,授予文学士学位。

    3、学生管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4、学生毕业时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十二、复查办法

  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者进行抽测复查,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十三、培训办法(各培训班均由我校设计学院选派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注:培训班报名时间为开班时间的前一天。

十四、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办法:

  考生可在4月1日以后拨打0411-87614119进行电话查询或在校园网上查询。

通讯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大连民族学院学生处

邮编:116600    网址:www.dlnu.edu.cn (考生可直接下载招生简章)

电话:0411-87614119  87656065         传真:0411-876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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